苜刎

信息堆迭

【杰佣】画狼

临云荒:

•七夕贺文爆肝产物
•我流杰佣日常向,非无脑甜
•画师/开膛手杰×退伍军人/刺客佣
•私设指刃可卸,杰克双面相互接纳


杰克夹着画板走进阳台的下午,是难得的伦敦晴天。连续几个星期的雾都雨季,一直想画的一方光影暗得干净,叫无灵感的艺术家犯了愁。


好容易捉到一个午后,阳光正好,英式窗台正对着花园一角,窗外花叶斑驳,窗内光影摇曳。构图已定角度拍板,作画地点却早已被鸠占鹊巢。


佣兵早听了画师的响动,此时半眯眼看过来,传了个“我不想动”的意味又躺回暖光下。将近半月没晒到太阳,抢到阳台唯一软垫的奈布自然不会挪位,任凭杰克好声好气,翻了个身仍闭着眼朝他。


“画什么……我在这儿还不如画我。”


一时安静。直到奈布以为他打算去寻别处时,身侧凹下去一块:“感谢邀请,那是个很好的主意。”


……我没邀请你。他如是想。


再度睁眼时杰克已坐在身边,纸笔就位色彩摆开,右手执笔虚悬。奈布只当他不存在,继续睡他的觉。


优秀的画家应先心画,杰克深谙此道也不急于落笔,只凌空比划。轮廓自是轻车熟路,一米六几的小个子裹着兜帽,并不壮硕却蓄满力量。画中人的姿势反倒纠结,为人画像自是要展现最具色彩的一面。是弯刀出鞘那瞬的寒芒?不不,或许也是此刻于阳下安眠模样。杰克几经摩挲终未敲定,左手径自附人眉心。


纵使不通绘画的佣兵也略知给人画像应不是这副架势,挑了眉来睨他。杰克一本正经地答:“一般作画是不需要的,但这次细致得多。”也由他胡闹。


无论选择怎样的场景,五官总是光亮之处,尤其是一个人的眼睛。杰克的指尖蹭过眼睑,再轻抚过睫。那双眼里化着天空与湖泊,又比之多一份渊的深度,即使在无月的夜也盛得住巷口的灯光,映着血色也依旧不变。


彼时一件工艺品方才完工,他站在深巷擦着指刃,一眼就瞧见另一头灯下的人和他手里见血的弯刀。和刀光照过来的还有这人眼底映的灯,冷铁相接那瞬,自己鞠躬施礼笑得开心:“小先生,有人说过你眼睛很好看吗?”


微凉指腹下移,逐一拭过鼻梁、脸颊、嘴角伤疤,停在颈部,佣兵的动脉就嵌在他指间,随呼吸缓慢跳动。两人的心跳在某种程度上重合,似乎无论何时都是这般不疾不徐。与其说出于麻木倒更是本性如此,越是危险越是平静,静到心率定至每分钟七十二拍回瞰深渊。伦敦夜行者的路线缘分般重合,他们曾无数次对峙夜下,也有无数次扼住对方命门,互为无法除去也无法揭发的目击证人,终乐此不疲。


力道按住脉搏总归不适的,佣兵不悦地扬了扬脖颈偏头靠在他身上,画师低低笑一声顺着仰起的弧线滑过去。再往下是隔着衣料层层叠叠的伤,是外人所看不见也无法想象的狰狞——说到底,他本来也不会知道的。两人的认知止步于那些谋杀夜晚途径影子中较为熟悉的一道,是双手染血交汇的刺客和开膛手。


某天写生画家坐在伦敦街头,让廉价颜料给途径的退役佣兵不慎打翻。仅凭相似的身影不足以肯定,但背着简单行李的小个子抬头一眼,他就确认是他。出于好奇与礼貌问了一句去向,方得知眼前的人竟已交不起房租。他只一思量便猜到大概,夜色下的刺客披风已有一月未见。


于是画家扔下一塌糊涂的颜色,左手执笔如刃朝佣兵深鞠一躬,退役的军人眼神瞬间厉如弯刀。杰克只笑一笑,以新房东的身份向他发出同住的诚挚邀请。


雇佣兵的骄傲自是不愿屈居一个以杀戮为乐的家伙的屋檐下,可杰克一句话就驳回了他。绅士说小先生啊你我都是刀口舔血的人,哪里还信的过其他,倒不如物以类聚免得祸害苍生。


于是雇佣兵就这么被拐回了家,了解他换下刺客装束的一切也变得顺理成章。


佣兵是不同的,开膛手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。他能准确分辨出他一时兴起的杀意并予以第一时间的出刀,再不忘对他未能得逞的图谋回以轻蔑的笑。同一屋檐下的两人始终保有一分警觉,而正因此带来的交手才是最好的磨刀。他较以往任何一只猎物都活的长久,所予他的新鲜感也远不是鲜血能比拟。


抛开这些不谈,佣兵显然是理想的房客。如他所料,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小先生比任何人都懂得珍惜,平日安静得有几分木讷。作息规律行动沉默,没有任务有时也会离得远远看他作画,欲盖弥彰又光明正大。这倒与那些对他颇有好感的贵妇小姐们有点相似,只是见识过夜里出鞘的利芒,所有这些都不过是刀柄上镌的缀纹。


廓尔喀的来客并不擅英式生活,首次尝试下午茶缄默了好久,在他期待的注视下诚恳回答“难吃”。英伦绅士忍着笑意给他示范如何调一杯上好红茶,在小先生面无表情加了半杯牛奶五块方糖后终于笑出声来,识趣地把白巧克力和抹了蜜的松饼挪到他手边。他们晚餐时有牛排,佣兵拿刀的姿势像在切断动脉。绅士隔着一张长桌笑眯眯看他与五分熟的肉块搏斗,再告诉他要淋上黑椒。


佣兵有一把极为称手的军刀,也是他夜里用的那把,朴拙无华足够断光。伦敦的皇室贵族纷争不断,从无失手的雇佣兵不间断地受任,更多时候是无事可做,仍定期保养他的刀。立于阴影摘下兜帽,神情专注又不真切,动作轻到一丝不苟。杰克见了就端着茶盘安静绕开,他猜退伍的军人应是在回忆,不便打扰。


真正知道回忆意味着什么是在某天清晨,做好早餐的房东没有等到向来起早的房客。杰克拜访了走廊尽头的卧室,礼节性敲门三下后破门而入。屋里暗不见光,他适应了亮度才发觉床脚缩着墨绿的一团,极轻地颤抖隐有哭腔。杰克几乎没费力气就将那团拨开,这才看清他正死死咬着自己的小臂,扯得破碎的帽衫现出藏在之下的旧伤。


与开膛手熟悉的、新鲜而切割整齐的伤口不同,佣兵的伤陈旧着张牙舞爪,一寸寸刺上战火硝烟,成为永生的烙印。一名军人哭成这样着实反差,只是这伤要有多重才会疼成这样。不,不仅如此,PTSD他有所耳闻,与旧伤共生的还有阴魂不散的后遗症,尽心尽责鞭醒试图沉寂的战场。


开膛手一向对艺术品的残缺致以最高乐趣,可出于某种占有欲,并非亲手造就的伤出现在所有物上会教他浑身不适。佣兵醒时嗅见安宁的玫瑰香,几处旧伤做了处理,手臂上新的牙印并未出血,本该浸透血水汗水的衣物也换成一身干爽。他掀开被子赤着脚下楼,餐桌另一头的绅士左手持刀,如往常般道声早安。佣兵沉默一阵,低低回了句“谢谢”,他假装没听到。


画师天赐的手由光镀金,极轻极柔游过绷带,落在那只端过枪拿过刀的右手上。掌纹磨得平滑,手指骨节分明,无名指根白上几分。任务结束后又忘记戴回了,他心知肚明地叹了口气。


情感蔓延像植株扎根,不动声色又无处不在。一切都如往常般推进,杰克习惯于每天外出带回枝花,换下窗台上快开败的那朵。佣兵对于美而娇弱的事物有着本能的好奇与谨慎,见了陌生的物种总会来问。某一天当季的小野花统统变成了含露的骄矜,佣兵经过时停下安安静静看了半晌,转过头来问他这是什么花。坐在窗前阅读的绅士笑着教他玫瑰的英文和含义,佣兵就点一点头,记得很认真的样子。


寡言的佣兵不擅表达也从不遮掩,在他假借醉酒递过去一枝玫瑰后径自来吻他。往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,他们的婚礼没有牧师宾客,废弃的红教堂无须祝福。戴上戒指时佣兵毫不掩饰地嫌弃,偏女性化的玫瑰纹在军人指间确实不太相配,但他看了一眼杰克手上那枚成对的,想起什么也不说话。往后就成了一种习惯圈在指上,只是在接了任务的夜里摘下避免沾脏。


婚前婚后并没有多大变化,除了佣兵的床铺搬到了主卧的双人床上。与常人不同的两人自是不拘形式,婚礼不过一份坦白答卷,将神似的灵魂彻底捆绑。他们本性相同却又不同,生于危险死于安宁,谨慎衡量温柔与疯狂的界限,从杀戮中寻得永无尽头的救赎。在这条不曾见光的路上偶然目光相交,于是玫瑰在叹息中开放——


——喔,是同类啊。


“自称绅士的老变态,心里想的东西终于忍不住画出来了?”


待回过神来,笔下一幅速写早已成型,杰克只看了一眼就笑起来,伸手拽过人。画师心仪已久的光影将他们的剪影打在纸面上,寸寸偏移,直至尽数重合。


画卷上哪还有什么雇佣兵和开膛手,分明是一株玫瑰在回吻一头孤狼。


—END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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